给司机们说一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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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
来了!
据山东交警消息,
在去年交强险实现电子保单在线查询后,
机动车驾驶证信息也已实现电子化,
山东部分城市已经开始试点电子驾照,
今后山东人驾车出行将更方便!
为进一步方便车主驾车出行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
自2月28日至4月30日
在潍坊、日照、聊城三市
以及G1815潍日高速、G3W德上高速聊城段
开展为期2个月的电子驾照试点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
虽然目前试点期间电子驾照的应用场景
限于潍坊、日照、聊城三市,
以及上述三市部分高速公路,
但并不意味着只有
上述三市的驾驶人才可以申领电子驾照,
泰安司机也可以申领哦!
此次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与腾讯公司展开合作
以微信平台为载体
生成实体机动车驾驶证的电子凭证
也就是俗称的“电子驾照”
晚报菌也在第一时间就体验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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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领“电子驾照”
1、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关注“山东交警电子证照”微信公众号;
2、点击下方的“电子证照”菜单,进入页面后点击“驾驶证”进行实名认证;
3、输入身份证号、真实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进行短信验证;
4、根据文字提示,确认个人身份信息后,选择下方的同意协议;
5、进行人脸识别,人脸识别通过后,完成“电子驾照”认证;
6、认证成功后,驾驶人驾车出行或参加审验教育时,执勤执法民警使用警用PDA等手持终端扫码便可确认信息真伪。
【重要提示】:
1.认证前请确保待认证本人信息真实有效。
2.手机号码须为本人当前在用号码。
认证成功后,需要展示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时,应当本人使用该微信公众号,并通过人脸识别校验成功后,即可生成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认证时提示无驾驶证电子照片的,将不予通过,需按系统操作提示登录“12123”APP或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补充电子照片。
目前,
持有山东省内各地交警部门核发的驾驶证的人,
都可以申领电子驾照,
只不过其它城市在试点期间
暂时还没有应用场景。
应用场景有限度:酒驾等情形不适用
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主要用于证明驾驶人驾驶资格,在一定条件下具备与实体驾驶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持山东省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在没有发生事故,以及没有违法未处理的情形下,遇到交警执法时,没有携带实体驾驶证的,可通过微信程序展示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执勤民警视其为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具体来说,电子驾照的使用范围包括这些应用场景:
首先是交警进行路面执法检查时,其次是除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的5中情形之外,交警查处现场交通违法或者驾驶人处理非现场违法时。此外,驾驶人需要办理现场审验教育,民警查验驾驶证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以使用电子驾照的情形。
也就是说,不包括下列情况:
酒驾机动车的;
将机动车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资格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
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
是不是已经学会了呢?
快去完成自己的“电子驾照”认证吧!
来源|山东交警、生活日报 编辑/薛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