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违停行为的通告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榆社交警大队决定依法对北大路实行严管,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自动抓拍。现将抓拍路段、时间、处罚依据及标准通告如下:一、抓拍路段1、北大路(迎春嘉苑西门——北大路与迎春北路交叉口、街心公园北侧路段)二、抓拍时间全天24小时三、处罚违法行为、依据及标准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代码:1344)(临时停车不超过3分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罚款200元,记3分。自通告之日起十日后进行取证处罚(对通告期内乱停乱放车辆仍按违法代码:1039处罚)。四、提示康乐街(县医院东出口路段)、顺城街(机关幼儿园路段)、北大路迎春嘉苑西门——公路段宿舍等路段已经施划临时停车泊位,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有序顺向停放车辆,违者依照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039)予以处罚。特此通告榆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