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区7个路口启用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道路实际情况,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于2025年11月13日起,对2个信号灯路口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对5个不礼让行人较为严重的路口启用电子警察设备抓拍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现将该批电子警察设备的设置点位公示如下:
01
信号灯路口:
(一)北清西路锦峰路路口
(二)丰海路蟳埔中石化森美加油站路口
02
不礼让行人路口
(一)城北路盛贤路路口
(二)城西路源和1916艺术区路口
(三)湖心街圣湖路路口
(四)新门街新门市场路口
(五)通港西街长春路路口
根据以上电子警察监控的记录,在上述路口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交警支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11月5日


